天津师范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现制定2009年天津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培养方向 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竞技体育人才、体育师资队伍、教练员以及体育管理者。完成世界大运会及全国大运会的竞赛任务。 二、招收运动项目及人数 我校200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如下: 田径、桥牌、龙舟、足球 三、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 招生办法 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
专项测试。 所有考生一经测试合格,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实行三级公示。即本学校公示、生源所在地招生办信息网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 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校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实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之一的考生,可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我校单独考核,单独考试的一级运动员招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 六、 学籍管理 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生统一学习教育学(体育教育)专业,高职学生统一学习体育教育专业。 七、 学制 采用学分制,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3—8年完成;高职学制3年。
八、 考试时间 专项考试时间:桥牌:2008年12月 20日 田径:2008年12月 20 日 龙舟:2008年12月 21 日 足球:2008年12月 21 日 文化课考试时间:国家高考时间 部分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级运动员文化课考试时间另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 九、报名要求 1.报名费:300元 2.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8:30—12:00 3.报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竞赛训练中心(博理楼A区206室)。 4.报名方法: 从天津师范大学招生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202.113.96.55/),逐项填写后连同一寸浅蓝底色照片6张,于报到时一同上交至上述报名地点。 5.咨询电话:022-23766585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师范大学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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